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洞头人员健康管理,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近期有上海等省(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洞头人员务必提前2天向属地或目的地街道(乡镇)、村居(社区)报告,或通过温州防疫码进行预申报,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对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乡镇)或7天内有本土社会面阳性病例的街道(乡镇)来(返)洞头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上海市其他地区来(返)洞头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三、上海来(返)洞头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原则上需前往指定核酸采样点(百岛壹号综合服务点、330国道霓屿坝头核酸采样点、大门大桥核酸采样点等)进行采样,不得前往其他采样点。对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的上海来(返)洞头人员,如在洞头无固定住所的,原则上入住目的地街道(乡镇)指定的宾馆或民宿。
四、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需控制活动范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KTV、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洞头区范围。
五、相关人员瞒报、谎报、不报中高风险旅居史等情况,造成疫情扩散、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2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