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租户:
为减轻疫情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影响,根据市区两级相关文件的文件精神及减免政策,现汽车城集团就疫情期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租减免事项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实施主体
出租物业为汽车城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上海国际汽车城新安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公司、上海天紫实业有限公司)自有的,由出租方为本次推进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单位,负责各租户房租减免的申请受理、审核回复及减免落实(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二、适用对象
承租上述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人)
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即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其营业执照等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公司、国有企业最终承租经营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
三、租金减免方式
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根据其申请可免除其2022年部分租金(以租赁合同为准,减免范围仅为租金,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减免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人,经申请并通过审核后,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人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经申请审核后,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若同一街道多次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房屋被多次封控、停业、征用,已享受过减免(含第一档或第二档减免)的租户不重复享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发生前,以及房屋被封控、停业、征用前,租约到期未续租的租户,不追溯享受第二档减免。
其中,中高风险地区的确定,以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发布、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等官方渠道公布的信息为准。
租金减免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返还的方式实现。
四、申请与受理
1、咨询及受理联系方式 :
2、申请
最终承租人向主体单位提出减免申请,需要提交的减免申请材料包括:租金减免申请书(可参考附件)、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证明材料,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证明材料,有关部门的封控、停业、征用通知等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所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最终承租人应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有弄虚作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理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流聚集,本次受理包括网络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可发送至上述联系人的指定邮箱,盖章原件于申请截止日前书面递交。
减免申请材料经实施主体审核通过后,实施主体将及时书面反馈审核意见,最终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减免额最终以实施主体书面告知为准。
4、房租减免(第一档)申请截至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房租减免(第二档)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监督单位: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玮娜
联系方式:69503065 13918788607
六、其他事项
汽车城集团公司保留对租金减免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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