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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畅享泰安消费券使用说明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1 11:37:56
The Beginning

  使用说明:

  (1) 券有效期自领取成功起7天内有效,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2)券适用于部分泰安市线下商家可用,以收银台付款时提示“泰安消费券"为准;

  (3)支付宝支付金额满50元(含) 可使用,抵减10元;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使用两次;(4)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领取入口:(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泰安消费券”)

THE END

TAG:泰安  有效期  期内  支付宝  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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