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区域来黔:
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搭乘过对应时段交通工具的来黔返黔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特定区域:
一、中高风险来黔:
(一)中、高风险地区: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低风险来黔:
(一)无本土病例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二)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
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高风险岗位来黔返黔人员:
1.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黔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2.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四、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黔:
1.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黔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2.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健康监测要求:
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