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第三批次切换上线工作的通知》要求,南京市将于8月正式上线启用江苏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为认真做好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切换工作,南京市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以下简称“面试补贴”)将于7月24日至8月10日暂停申请审核功能,8月11日重启。
系统停机期间,“面试补贴”申请审核暂停,补贴发放时间顺延,“面试官”扫码系统无法使用,此期间来宁企业面试人员可以暂时使用原纸质面试证明。“面试补贴”无法申请人员可待系统重启后进行申请。7月份申请人员审核结果将于8月25日前发布。
拓展内容:南京面试补贴申报条件
1、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申请人来宁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宁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申请面试补贴。
注:(1)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申请人学历鉴别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显示的内容数据为判断依据,凡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学历类别为普通高等教育的,属于补贴申报范围。
(2) 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例如2018届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学生);应届大学生是指在毕业学年内持有《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在校生(例如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获取毕业证书前均属2019年的应届大学生)。后续审核判断毕业年度依次类推。
(3) 在宁高校外地分校(分院)属申报范围, 在宁高校外地分校区不属于申报范围。(以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显示的学校内容数据为判断依据)
(4) 申请人应在来宁面试行为结束后并在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尽快提出面试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