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对象: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
2.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在职研究生有就业经历,不符合“首次就业参保”条件,就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注意:
对虚假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须立即通知申领人如数退回,纳入“补贴申报个人黑名单”,取消享受资格,永久取消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资格。不按规定退回的,纳入“补贴失信个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通报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