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密切接触者徐某的行程轨迹
2022年1月24日上午9时35分,我县接到“山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唐山市疾控中心《关于辽宁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乘人员的协查函》:徐某,为辽宁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1日上午7时54分,从天津蓟州乘D825次列车(5车厢003D座)出发,8时30分到唐山北站。出站后乘坐蓝色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达唐山站;约10时乘坐G448次列车(7车厢16D座),12时47分到达泰安高铁站。出站后步行到泰安高铁汽车站,13时40分乘坐泰安到宁阳的定制客运汽车(鲁J08893),约15时到达宁阳县锦绣城东门,于15时26分到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采集核酸,后骑电动车回到宁阳县葛石镇官庄村家中。
2、1月22日下午15时从葛石镇官庄村骑电动车,再次到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采集核酸,15时40分返回葛石镇官庄村家中。
3、1月23日居家未外出。
4、1月24日上午11时被120专车接送至宁阳县城都市118酒店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自驾车)接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宁阳县统筹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8-5391097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8-5623042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