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举报电话
泰安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6136859;
泰山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6113829;
岱岳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8567100;
新泰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7235700;
肥城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3216089;
宁阳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5636696;
东平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2821906;
泰安高新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8932315;
泰山景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5369287;
徂汶景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8932315;
旅游经济开发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举报电话:0538-8561157。
二、通告须知
1、从即日起,凡从泰安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报送备案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不进行报备的一律关停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
2、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和批发销售台账,将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其中,经营销售环节必须实行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消费者实名登记或扫码支付销售,确保全程追溯。
3、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主动配合开展相关环境、食品、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第一时间管控处置疫情风险。
4、市民群众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及时洗手,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餐具和台面的清洁,食物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要自觉做好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