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区交警“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为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向大家提出倡议:
一要时刻遵守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务必要牢记相关规定、遵守相关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人。
二要时刻带好头盔、系好安全带。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样,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三要牢记载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因此,在日常骑行中要牢记规定,安全出行。
四要以身作则、共同参与。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