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实施对象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适用于单位应缴纳部分。
二、缓缴时间
1.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3个月。
2.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1年。
3.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于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提示:①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②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单位或个人享受失业保险相关待遇。③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