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昌返昌人员主动申报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境外入昌返昌人员(指出国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
2.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昌返昌人员。
(二)申报要求
1.拟由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昌返昌人员,应由本人或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
2.人员在到达昌邑后,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告,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等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出示或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3.宾馆、酒店、出租房等要严格落实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昌返昌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当地镇(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监督举报
市民有义务对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昌返昌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上述人员不主动申报或涉嫌逃避集中隔离观察的,可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
三、法律责任
(一)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相关单位法律责任。
(二)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城市的安全,为了您的健康,请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忧患意识,保持高度警惕,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春节期间尽量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昌邑,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尽量乘坐私家车、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