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各餐饮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潍坊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迎接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复审等工作需要,现将城区内严禁露天烧烤及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1、市区内主次干道、旅游景区及周边、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内或居民住宅区周边,一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等店外餐饮经营(含家庭自食自用)活动。
2、所有具备烧烤经营条件的业户必须使用无烟烤制炉具进行加工烤制,否则一律不得经营。
3、严禁店外加工、烤制及摆桌。严格执行“进店烤、进店吃、进店排”经营要求,即所有相关经营业户必须将无烟烤制炉具及相关经营设备一律纳入室内或院内,杜绝店外现场加工、烤制及摆桌经营。
4、严禁违规设置宣传牌。经营业户一律不得店外悬挂烧烤等字样的灯串广告牌及摆放落地广告灯箱。
5、严禁噪音扰民。一律不得使用音箱、高音喇叭等音响设施招揽顾客,禁止大声喧哗噪声扰民。 对违反上述要求,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扣押其经营工具,予以强制取缔,并按规定处以20000元顶格罚款。
对涉嫌妨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行为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4291929。
2021年3月12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