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时间:2020年2月11日
牟平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
2月6日,发现我区刘某某,男,24岁,核酸检测阳性,临床无症状。当日,将该患者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留观治疗。2月8日,将该患者转送至烟台奇山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该患者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目前,已追踪到我区确诊患者刘某某与威海乳山确诊患者刘某的密切接触者12人,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9人。先后于2月6日和8日,对21人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经核查,我区患者刘某某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1月25日乘坐私家车从牟平到威海乳山拜年,与威海乳山确诊患者刘某密切接触。
1月26日上午10:00,乘私家车返回牟平;中午到其舅舅费某某家中停留约15分钟。
2月3日上午10:10,外出在城区雷神庙大街给同学杨某送电脑,接触约1分钟返回;下午3点左右,到邻居林某某家送东西,接触约1分钟返回。
其他时间均未外出,未接触其他人。患者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到人流密集公共场所。
当前,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尽量不外出,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防控疫情的最好措施。一旦本人或家人出现有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立即戴上口罩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主动告知最近是否到过湖北等疫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并讲清近期与发热病人接触情况,为医疗机构科学及时诊断治疗提供有效信息。
牟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海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
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海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系2月5日公告中确诊病例王某(鲁某某的牌友)的母亲。
臧某某,女,62岁,海阳市人。无外出史,家居海阳市嵩山街,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2月10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无基础性疾病。
截至发稿之时,患者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公安部门严密排查,其活动轨迹主要是家庭活动,共接触家人5人(包括确诊病例王某),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