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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公告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js.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系统,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到其属地市场监管分局申领表格后提交。
TAG: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 合作社 书面 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