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时间:2021年3月22日
接种安排
●第一阶段为2020年12月—2021年2月,对9类重点人群的接种已完成。
●目前进入第二阶段(2021年3月-6月),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优先安排服务业(如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饭店、影院、车站、码头、机场、快递物流企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加工企业等)、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员工以及后勤保障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
同时将部分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需结合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暴露风险以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评估接种疫苗的必要性),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内地(大陆)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市委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要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继续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儿童福利、婚姻登记、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督、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水、电、暖、煤、气等人群补种。其中医疗机构和口岸服务人员要应接尽接,各单位接种率必须达到95%以上。
●第三阶段为2021年7月—12月底,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在继续做好前两个阶段重点人群接种和补种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推开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
●第四阶段为长期,建立全市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同时,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指挥部安排,适时安排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上述接种安排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
接种地点
温馨提示
受种者在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接种前24小时,避免剧烈运动、劳累,禁酗酒。建议清淡饮食、休息好,保持身体处于较好状态。
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