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入境来济人员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点对点”接返,并对入境来济人员全部纳入疫情防控体系,实现闭环管理。
入境来济人员的闭环管理分为三种情况进行。
一是省外口岸入境来济人员。
对乘坐飞机来济的省外口岸入境来济人员由机场属地专班负责“点对点”接至各区县集中服务点。对天津、石家庄、合肥、郑州、南京等无赴济航班或转运距离比较短省外口岸的入境来济人员,市指挥部交通联防组提前对接省外口岸专班,制定包车运输组织方案,按要求将其运至济南西站西广场后,由济南西站各区县属地专班负责将人员送至各区县集中服务点。 包车应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人员防护、车内留观区设置、乘客途中测温、发热乘客移交等防疫工作。 对曾经在省外口岸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入境来济人员,由机场或济南西站各区县属地专班负责“点对点”接至市传染病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复诊无异常症状的,按我市新冠肺炎病例治愈出院后管理要求进行后续管理。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异常症状的,按要求进行隔离诊治。 在省外口岸集中隔离期满后无其他症状的其他入境来济人员,在各区县集中服务点,由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查验核酸检测情况。在省外口岸解除隔离前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入济后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后正常出行。解除隔离前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在各区县集中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后正常出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诊治。 密切接触者从入济当天开始,由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 14 天追踪随访和健康监测。
二是济南机场入境来济人员。
由机场海关负责复印《健康申明卡》,由入境人员本人携带,用于后续疫情防控信息采集等工作。 在济南有居住地人员,由居住地所在区县负责进行信息登记并安排专门车辆“点对点”运送,进行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异常症状的,立即由120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诊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后正常出行。
三是由青烟威返回济南的入境人员。
与青烟威等口岸城市建立入境人员“点对点”运转机制,确保转运交接安全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