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要求,确保老年人“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待政策落地落实,让老年人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公布我省执行该优待政策的政府投资建设国有景区名单。今后,凡符合鲁政字〔2020〕240号文件要求的国有景区,都应严格执行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景区制定对老年人乘坐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的优惠措施,切实提升老年人的旅游满意度和幸福感。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