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调整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6月13日0时起,将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要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调整完善指挥部运行机制,压实属地、部门和行业、单位、个人和家庭 “四方”责任,落实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措施,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二、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倡导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良好社会风尚。监督引导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职业暴露人员,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人员,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以及前往人群拥挤、通风不良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随时佩戴口罩。在消毒通风良好、严格健康监测、保持1米社交距离的室内会议及活动场所,以及户外活动在保持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学生室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不戴口罩,教师授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三、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规范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和住宅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分体式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有效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空调系统或长时间使用分体空调时,要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可优先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空调每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四、继续做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宜返宜人员信息摸排、采集及社区管控服务工作。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宜返宜人员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无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实行“居家隔离14天+核酸检测+血清检测”。对来宜返宜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未在外地集中隔离的,来宜返宜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已在外地集中隔离的,来宜返宜后继续实行居家隔离14天。
五、保持社区常态化防控力量,加强小区值守,继续实行小区卡口出入扫码制度,坚持凭绿码通行,严防红黄码人员违规出行,不再要求进行体温检测。
六、各类单位和机构继续落实出入扫码、消毒通风、设置留观区、健康监测报告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养老与福利机构、监所及交通场站、大型商超、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体温检测措施。可举办各类一定规模必要的会议、会展、体育赛事和演出活动等。在落实限流预约、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等防控措施前提下,稳妥有序开放室内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室内游泳馆(池)和体育场馆,按50%限流开放,并视情况动态调整限流比例。
七、复工复产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检、三测、五有”防控措施,即复工人员上岗前全部核酸检测;上班和上、下午三次体温检测;所有单位有防控指南、有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留观转运安排。
八、推进学校分类分时、安全有序复学复课,继续实施复学复课疫情防控评估验收制度,落实学生健康管理、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错峰返校等防控措施,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教职员工和学生量体温、扫健康码进出校园,落实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管控要求。加强健康摸排检测,教职员工实行核酸检测全覆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学生实行核酸检测。
九、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闭环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感染防护,对发热门诊患者继续实施核酸、抗体、CT、血象等项目快速筛查;对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继续进行核酸排查,必要时进行血常规和肺部CT排查。
十、各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要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培训演练,保留适度规模的救治场所、救治能力和流调队伍,预留集中隔离场所,储备相应应急物资,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