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县自2022年1月26日7时起,对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全面解除管控。
信阳市新县2022年1月13日调整防范区域管控区范围,目前新县1个封控区,4个管控区,具体的范围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长潭小区C区15-53号、81-89号附1-附7号;长潭小区C区10-13号、55-58号、77-80号、90-93号。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1:解放社区部分区域(首府路以东、小西街以北、红星河以西、财政局老家属院以南)。
管控区2:苏河镇集镇区域。
管控区3:新县人民医院区域。(管控后的就诊服务情况见通告6)
管控区4:长潭小区除封控区外全域。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新县全域。
防范区要求非必要不外出,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餐饮场所禁止堂食。
四、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6-2791518
拓展信息:
关于新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女,47岁,户籍地及现居住地为新集镇长潭小区。
2022年1月1日10时王某某和丈夫崔某自驾车到郑州看病,16时到达姐姐邵某某家(郑州二七区长江路金盾小区)。在邵某某家晚餐后未外出,同餐人员7人,分别为:姐姐邵某某、姐夫王某某、外甥王某某,王某某一家3人(儿子崔某某在郑州警察学院上学)和姐夫侄女王某某(同为郑州警察学院学生)。
1月2日11时亲戚詹某某夫妻宴请王某某一家3人和其姐姐邵某某在郑州西三环祈福酒店2楼就餐。
1月3日7时王某某夫妻两人自驾车到郑大一附院东区神经内科程某某处就诊,后返回姐姐家。15时坐B1转904公交到郑州大学路丹尼斯超市二楼恒源祥购物,并在超市361°停留,17时乘111公交转B1返回家中。
1月4日8时王某某一家3人自驾返回新县,姐夫侄女同行。16时左右,姐夫侄女王某某在新县城南交通加油站由其父亲开车接走,车上3人直接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5日-9日王某某在家未外出,家中无外人来访。
1月10日10时王某某在新集镇长潭小区C区采样(检测结果阴性)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1日15时王某某在城中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采样,结果初筛阳性。
1月11日22时30分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