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县做好“四码联查”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国多地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都要做到“应接尽接”。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县免疫屏障,有力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8月19日起,全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办公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社区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四码”联查,对无健康码绿码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并提醒立即主动接种疫苗。
2.汽车站要落实与北京一致的防控政策和处置标准,在查验“三码”的基础上,特别是前往秦皇岛、雄安新区、崇礼区的人员,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无健康码绿码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信息,登记填写至《唐县无健康码和未接种疫苗人员排查登记表》,当日离岗前及时将《排查登记表》电子版报至县防疫办,由县防疫办推送至所在乡镇(社区),由乡镇(社区)干部分片包村,村干部包户、网格员包具体人,对推送的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引导其按时接种。
4.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非禁忌症且未接种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5.各类工贸企业、个体经营户、沿街门店等服务行业主管或经营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对未应接尽接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人群进行服务管理。
6.严格落实属地、监管部门、企业主及个人“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广大居民出入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时,请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四码”联查要求。为避免因未接种疫苗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且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请您本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尽快就近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