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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容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9年容城县教师招聘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9 07: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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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容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的资格证,可下行使用;以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能够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3: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网址:

  https://bdyw2022jszp.ibaoming.net/。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1月14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容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

  (5)审核通过后,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月15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sjsyg@sina.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1月18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笔试时间和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三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须注明毕业后能够发给该生就业报到证)。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有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2.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所有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及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及管理

  用人单位根据《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五、其他事宜

  1.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312-5600304

  报名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

  0312-7907778、0312-5953889;

  400-1629-400

  2022年1月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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