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从严管理婚丧嫁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明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化移风易俗,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从严管理婚丧嫁娶工作通知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简化丧葬程序,丧宴仅限于出殡当日,且不超过3桌30人,只限直系亲属参加。倡导分餐、简餐宴请。
2.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城乡居民操办白事的须由家属于死者去世当日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操办,并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备案。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白事的还需报所在单位备案。
3.餐馆酒店、农家乐、单位食堂等餐饮经营单位凭审批单承办丧宴,并同步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措施。对餐饮经营单位无审批单承办、超桌数超人数承办或未及时备案的,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会同商务、文旅、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按职责进行监管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罚款、停业整顿、取消职工疗休养定点单位资格、取消先进荣誉称号等处罚。
4.文化礼堂、家宴中心等公共场所操办丧宴,须凭审批单提供场地。对违规提供场地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对场地直接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文化礼堂给予取消奖补、降低星级等处罚。
5.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对辖区城乡居民操办事宜进行监管,至少要有1名干部作为监管员进行全程跟管,红白理事会要第一时间介入。对拒不执行申报制度或超规模操办的,要及时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告。对监管不力的,取消该村(居)和村(居)“两委”评先评优资格。
6.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履行管理责任,负责对市外参加人员进行排摸,加强区域协查管控。要加强操办跟踪管控力度,对拒不申报或超规模操办的,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7.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承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所有参加人员须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严格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严禁来自疫区人员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参加。
8.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劝导、敦促亲朋好友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规操办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15日执行,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