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依法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现就校外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再作以下提醒:
一、限定培训时间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特别提醒:寒假期间,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义务教育段学科类培训,举办高中生学科类培训的学科类机构向教体局备案后方可进行培训。
二、慎选培训机构
以下是我县“双减”政策实施后,目前持有“学科类办学许可证” ,并已开通监管账户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供家长选择。
在您孩子参加非法定节假日、非休息日、非寒暑假学科类培训时,请各位家长认真甄别。其他培训机构均不得在任何时候组织学科类培训,家长也切不可选择此类培训机构。
三、明确收费标准
2021年12月9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绍兴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见下表)。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项目收费(高中阶段参照执行)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上浮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10%,下浮不限。
四、规定收费课时
所有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家长不要缴纳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且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
五、规范缴费手续
所有培训机构要与学员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学员要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税务发票,同时确定培训机构将预收费缴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预收费专用账户。
六、严格收费监管
培训机构的所有培训课程学费直接缴至存管银行。相关部门将会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价外加价、价格欺诈以及虚假宣传等行为。
七、依法依规宣传
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须依法依规,不得随意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八、严查变异培训
寒假期间,市、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规范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各类“地下”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证照不全的机构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违反培训场所设置要求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进行学科类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