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内多地接连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随着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大量人员即将来绍,学校也即将开学,疫情防控面临更大压力。为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科学精准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有方案:各行各业各单位要制订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工经营进口物品的单位要规范处置进口物品,人、物、环境同防。
2.缓来绍: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有本土病例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镇街)、实行全区域核酸检测区域的员工暂缓来绍,各单位应保留工作岗位,等降为低风险后再回绍。
3.提前报:来绍返绍人员需事先在“绍兴防疫平台”主动申报有关信息;返绍途中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
4.配合管:来绍返绍人员要配合单位进行旅居史查询、报到时核酸检测报告核验;已来绍的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员工,暂时不得上岗(学),报告单位及属地村(社区),配合落实“14+7”或“2+14”管控措施;其他省外旅居史人员,实行 14 天自我健康观察。
5.做核酸:省外低风险地区来绍返绍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的员工及家属,到绍后第4天到愿检尽检点再一次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若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的,到绍第1天、第4天到愿检尽检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来自省内有发生疫情地市的人员参照执行。
6.勤消毒:各单位开工前要提前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开工后,按照疫情防控指南做好工作、生活场所预防性消毒。经营、加工进口物品的单位要加强储存物品区域的通风,严格按照省防控办下发《浙江省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试行)》(省疫情防控办〔2022〕11号)要求,做好进口物品的消毒、检测和接触人员定期检测等工作。各单位要结合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单位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播风险。
7.防集聚:复工复产复学以后,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会议活动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就餐实行错峰制或分散就餐,控制人员聚集。
8.守小门:各单位要严守单位小门,每天员工上班进入单位前“测温、亮码、查行程”。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可疑员工隔离在应急隔离点,通知联系企业的驻企健康指导员到场处置。工作期间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单位,确需进入的,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做好详细的登记,“测温、亮码、查行程”无异常后放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