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劳动保障相关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建议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反申请书、证据等相关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兴越路1718号,联系电话:0575-84126762。
2、外省来柯返柯投诉人、举报人、当事人、代理人等,请在出行前及时联系当地卫健委,了解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3、如您处于临时性封闭管理区域,请您就近向属地镇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表)反映或通过24小时举报投诉热线0575-84126762联系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仲裁院,也可扫描“浙江安薪”欠薪投诉平台二维码提交投诉举报事项;另外,您还可以通过仲裁开庭通知书上所载的办公电话联系承办仲裁员,适时调整开庭时间。
4、确需线下前往矛调中心进行仲裁活动或投诉举报的,请严格遵守“亮码、测温、戴口罩”的防疫要求。从2022年4月14日起,到现场办理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事项的有关人员,请提供经过审批允许开展检测业务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需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不带星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请暂缓来现场登记,选择线上方式办理业务。经准许进入中心的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上述措施将根据防控形势与要求变化作相应调整。
5、已安排的开庭、询问等活动,请遵守相应安排。疫情期间,我们将尽量通过线上途径提供服务。使用线上服务确有困难的,案件承办人员将根据个案情况进行依法延期等操作。相应调整情况将由案件承办人员提前告知当事人,请当事人保持通讯畅通。
6、关于工伤认定申请,因4月18日12时至5月14日期间进行国统系统切换,此期间线上业务暂停办理,线下窗口照常收件,请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仍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处于临时性封闭管理区域,无法前往线下窗口办理的,可通过邮寄申请材料(地址:柯桥区纺都路1066号人社窗口)或电话备案形式先进行收件登记(备案登记电话:0575-85581719,0575-85581720)。如无法通过上述途径申请的,可在解封之后立即前往线下窗口办理,凭疫情封控证明扣除封控期限计算申请时限。
疫情当前,绍兴市柯桥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呼吁全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互相体谅,避免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携手共进,共渡难关。如发生争议,建议优先协商解决。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时效两年、劳动仲裁时效一年,请尽量避免在疫情防控期间外出。
绍兴市柯桥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将依据疫情的实时情况和市、区统一部署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及时调整,请关注公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于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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