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获得补助?
金华市区范围2019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权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企业,对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列入省级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市场的企业,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企业,市区内专利代理机构,拥有高价值专利组合的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专利维权胜诉的企业,按期缴纳发明专利年费的专利权人。
专利资金发放依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9〕32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加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7〕30号)、《金华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金华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发改〔2019〕94号)。专利资金补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2019年1月1日—4月8日,每件发明授权补助2万元;2019年4月9日—12月31日,每件发明授权补助0.8万元。
2. PCT申请补助:每件PCT申请补助1万元。
3.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补助: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每件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授权专利不超过2个国家和地区)。
4.知识产权贯标补助:每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按实际交纳贯标认证费用给予补助。
5.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6.专利导航企业补助: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7.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市场补助: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专利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企业贴息补助:给予不高于当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一年最高补助30万元;非纯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仅补助专利权质押获得的贷款部分。
9.市区专利代理机构补助:代理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按照500元/件给予奖励。
10.拥有高价值专利组合的企业补助: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研发项目,积极开展专利申请,形成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企业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总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20件,PCT专利申请2—4件,对高价值专利组合,给予15—20万元的补助。
11.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专利维权胜诉的企业补助:对在国内(含港澳台)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专利维权胜诉的企业,按照司法判赔金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国外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成立,或在国外应对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的,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予以补助,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他国家最高不超过15万元。
12.发明专利年费补助:对有效发明专利根据所缴年费给予补助,第1―6 年每年补助50%,第7―9 年每年补助35%,第10―15 年每年补助25%。
首次专项补助领取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