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疫情期间公积金惠民举措汇总
一、可缓缴
合理分担缴存企业稳岗负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次月,需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支出,为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助力度过资金难关。
二、降比或停缴
降低企业用人用工成本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降低缴存比例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停缴业务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缴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进一步纾解企业职工疫期困难,支持有序恢复生产。
三、减免
加大对贷款职工的保障力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计收的罚息,作退回处理,逾期记录已报送征信部门的,予以调整。符合以上条件的,由中心统一集中处理,无需借款人提出申请,让贷款职工吃上安心丸,真正做到“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
四、帮扶
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从2020年3月份起,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的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700元提高至1000元。可进一步缓解职工支付房租的压力。
五、特办
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快速办理
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机制,实行办事职工逢进门必测量体温,做好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登记,以落实“一图一码一指数”为抓手,要求出示“健康码”,实施精准、智慧、高效的“点穴式”管控。针对重点疫区来的办事职工,开辟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引导至办事专窗,避免与其他办事职工和工作人员接触,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开辟缓缴、降低比例、停缴业务专窗,快速受理单位相关申请,确保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岗复工“两不误”。
六、便捷
大力提倡“非接触”办理模式
宁波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形式向社会发布了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心网厅、浙里办App、支付宝App等线上办理渠道,真正让缴存企业了解政策、读懂政策、用好政策,周到、贴心地开通了“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各种“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渠道,还为急需业务办理的职工提供特色预约上门服务。
经统计,2月以来,宁波中心办结线上缴存业务6990笔,提取业务7150笔;网上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200笔,还贷本息金额295.24万元。在大厅配备的“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终端,日均业务量达到15件,政务服务机器人为缴存职工提供业务咨询和业务引导,以智能化服务水平有效降低人员交叉感染风险,确保防疫不停工、服务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