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宁波医保零星报销有效期是多久?
零星报销的有效期
参保人员因急诊就医、转外就医、长期异地居住定点就医等原因,在定点医疗机构未能直接结算而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的,在结算票据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报销,逾期不再报销。
报销方式:
①手机办理:下载“浙里办”APP,首页扫一扫医疗保障专区二维码,进入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扫描二维码)
②电脑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③线下办理: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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