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条件+入口+材料)
享受对象
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被中小微企业招用,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办理时间
自符合申报条件之月起,12个月内随时申报。
补贴标准和期限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20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入口
1、浙里办APP:点击下载APP
2、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经办方式
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申报,或向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初次申报需提供);
3.学历证明(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企业代为申报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表》。其中,高校毕业生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的(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需提供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高校毕业生在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企业(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的,需提供企业工商注销或变更证明;高校毕业生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外包的,需提供派遣外包协议复印件、用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派遣外包企业和用工企业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
申报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
(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