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丹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不断推动消防救援工作社会化,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工作任务
1、招聘对象:政府专职消防员
2、工作任务: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符合政治审查基本要求。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3、具备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至2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在部队服役满5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退役消防员;
(2)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
(4)持有A2或B2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相应车辆者。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在部队服役期间有受过纪律处分;虽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但因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过审查的。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等病史,不能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
3、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5、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6、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7、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4.8的。
8、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5500-6500元/月,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每月享受8-10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工作满一年,按劳动法享受带薪休假1次/年。
4、每年享受一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3月10日
2、报名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大泊圣昌西路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五楼政府专职消防队指导办公室。
3、联系人:毛军辉 13912831295
六、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1张,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七、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分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面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岗前培训为期2个月,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