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2021年7月21日8时至21日19时,南京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本土确诊病例2例,为普通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截至目前,南京市共有本土确诊病例9例,其中4例轻型,5例普通型,共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居住我市,7月6日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到社区进行登记和报备:
1.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2.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
3.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人员;
4.有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二、各类对象具体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1、凡属于第一条1、2类人员需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7天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凡属于第一条3、4类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南京市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果上述人员仍在我市旅居,必须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任何一次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