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辽宁省沈阳市来扬返扬人员的健康管理,现向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关注辽宁省沈阳市发布的地区风险等级划分,凡7月14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7天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自7月25日起,凡7月14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辽宁省沈阳市人员,到达目的地以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听从村社区和单位安排,前往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核酸检测,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居家健康监测,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即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仍在我市旅居,必须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任何一次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
三、近期,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南京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及时关注“健康扬中”“微扬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重要通知、提醒等,涉及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好集中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应种尽种。
五、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配合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来镇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七、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八、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联系市卫健委公共卫生科咨询(联系电话:88325766、88323702)。
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救治组
2021月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