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政策依据
2021年9月26日,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二、具体规定
(1)凡9月12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绥化市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应向社区报告,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报告。
(2)即日起,凡9月12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绥化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证明的健康码),可有序流动,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