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工作,有效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根据《关于转发<镇江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丹政办函〔2021〕92号)和《丹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丹人社发[2020]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主要从事人社服务大厅秩序维护、疫情防控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沟通和表达能力,热爱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从安排;
3、丹阳市户籍;
4、符合丹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5、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填写完整信息的《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2份;
2、本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两张2寸证件照;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丹阳市凤凰路85号)。
报考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市人社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录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资格初审、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拟录用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工资标准为每月228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公益性岗位自聘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为三年,到期自动解除。
七、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对我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 0511-86571190
监督电话: 0511-86926808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12月06日
点击链接下载报名表:丹阳市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