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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注意事项(镇江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6 08:16:07
The Beginning

  (一)申请购房契税补贴需符合先来镇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先后顺序。

  (二)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补贴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应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三)人才购买经认定的首套商品住房,按照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缴纳契税税率核算应享受购房契税补贴金额。

  (四)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五)此项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发〔2016〕1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镇政发〔2017〕14号)、《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六)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七)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包括通过市场行为购买的二手住房。

  

THE END

TAG:契税  镇江市  首次  申请人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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