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聊城阳谷县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4月16日,阳谷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刘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14日 从外市乘坐K1284列车6车厢,于12时58分从阳谷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出租车(鲁PT5159),于13时20分左右到达阳谷县振兴路侨台属胡同;
4月14日 15时15分 左右骑车到景阳路东街二卫生室,停留约3分钟,15时23分回到振兴路侨台属胡同;
4月15日 8时28分骑车到东街二卫生室,因卫生室未开门在门口等待至8时48分,8时55分离开东街二卫生室;
4月15日 8时58分骑车到东关卫生室,9时04分回到振兴路侨台属胡同;
4月15日 10时骑车离开振兴路侨台属胡同到阳谷县人民医院采样(付款时间10时34分,采样登记时间11时26分),11时35分左右回到振兴路侨台属胡同;
4月15日 13时39分骑车到振兴路方舟超市,停留约3分钟后离开;
4月15日 13时43分左右骑车到东关卫生室,13时45分离开,直接回到振兴路侨台属胡同直至被隔离。
请上述同乘人员、同时段、同地点可能与刘某某接触的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告,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医,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阳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635-6362869
阳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635-6173267 6173226
阳谷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