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门诊就诊须知
1、患者及陪同就医家属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实名就诊,没有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患者应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陪同就诊,同时需携带未成年患者户口本。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预检分诊。
3、门诊就医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患者及儿童可允许一人陪同。
4、就医、候诊期间请您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避免人群拥挤。
5、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有接触的人员来院,应主动报告预检分诊人员,并提供可以有序流动的相关证明,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请有以下情况的来院人员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并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
①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②处于14(集中医学观察)+7(集中健康管理)+7(社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
③门急诊、住院患者的陪同人员具有上述情形的,也应到发热门诊排查。
7、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任意一种及以上的请去发热门诊就诊。
①发热(腋下体温≥37℃)。
②有流行病学史(即2周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③有如下症状的患者:干咳、鼻塞、流涕、咽痛、乏力、味觉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以及腹泻。
二、住院须知
1、住院患者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正常报告方可住院。检测结果反馈前,患者一律在过渡病房留观。
2、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提倡电话、微信、短信、视频慰问。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
3、住院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出入病房必须出示陪护证,且住院期间不得更换陪护。陪护证(陪护证要有个人照片、身份证号、陪护对象所在病区等具体信息)由病区发放,严禁私下借用或换用。
4、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陪护:
(1)不能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3)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4)14天内周围有聚集性发病;
(5)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可疑不适症状者。
5、住院期间患者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医院。
6、住院患者和陪护请加强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和开窗通风,严禁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
7、病区每天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病区医务人员报告。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