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刘某等3人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2月9日,我县接到兖州区疾控中心电话推送,通报辽宁省葫芦岛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及其两个女儿在我县夏镇街道。我县立即启动流调处置程序,对其3人进行集中隔离,对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刘某已经接种3剂次新冠疫苗,其大女儿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其小女儿未到接种年龄。刘某及其两个女儿自2月3日以来无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刘某及其两个女儿的密切接触人员,现将其在微山境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月8日9时许,刘某自驾带着婆婆和2个女儿从家中出发,10时30分左右到达付村街道杨路口村。12时自驾带着婆婆和2个女儿去付村街道顺和饭店参加娃娃宴。饭后自驾返回杨路口村。晚饭后约19点半自驾到达夏镇街道鹿鸣小区。
2月9日上午未外出。10时10分接县疾控中心电话后家中等待,后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微山县格林豪泰酒店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段与刘某等3人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8222772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