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淄博市第22例确诊病例(孙某,男性49岁,龙泉镇龙四村人)活动轨迹公示如下:
1.1月8日22时,孙某乘坐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HY501航班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乘大巴车于1月9日1时左右到达北京南站。
2.1月9日6时左右,在北京南站二楼候车厅;7时4分,乘G471次列车(14车10F)回淄博,15时左右到家。
3.1月15日11时左右,到龙泉大集赶集。
4.1月20日10时左右,与妻子到温州商厦及服装城西关一街逛街;11时左右,到西关水产城买东西,13时30分左右回家。
5.1月25日(正月初一)9时至11时,到司某、谭某等亲戚家中拜年。
6.2月2日16时左右,到龙泉镇龙四村卫生室就诊。
7.2月3日9时左右,到龙泉镇卫生院预检分诊就诊。
8.2月4日14时左右,到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在成人输液室输液,18时左右回家。
9.2月5日9时,到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呼吸科就诊,9时至12时在成人输液室输液;2月6日至8日(9时至12时),均在成人输液室输液。
10.2月9日21时左右,120救护车将其转送至淄川区医院隔离治疗。目前,已转运至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如在相同时间段到过上述场所的人员,请务必居家隔离14天,立刻打电话向所在辖区报告登记,积极配合辖区工作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等工作。
如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立即拨打120就诊。我们将第一时间到家中为您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话。
淄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3—5282998
龙泉镇政府:0533—5880259
龙泉派出所:0533—5880501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