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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流程:
1、申请开放销售场所前,要严格落实销售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填写《商品房销售场所申请表》;
2、将《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传真或电子邮箱发送至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尽快完成备案工作,并通知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申请时间开放。
注意:
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备案后,方可开放销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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