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周村+文昌湖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区疫情防控已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形势总体可控、趋稳向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确保全面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对周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防范区实施有序放开,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群居家健康管理
按相关政策实施居家隔离人员及共同居住家人严格居家健康管理,单独居住、单人单间、足不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监测,主动向社区网格员报告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管理的第2天和第7天各进行一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对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禁止人员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严禁人员聚集。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安排1名代表,到村(社区)指定地点取回所购生活必需物资,村(社区)做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居民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3.对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防范区,居民可正常工作生活,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小区之间、村庄之间人员不流动。各小区、村庄继续保留1处卡口,安排执勤人员对出入人员采取测温、验码、登记等防控措施,居民凭所在村(社区)通行证出入。外来入周返周人员须提前1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防范区内实行居家隔离、居家健康检测人员,按重点人群居家健康管理,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三、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管理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公交、出租、网约车有序恢复运行,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美容院、茶庄、棋牌室、网吧、酒吧、KTV、影剧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等)和口腔牙科诊所暂不开放,城乡大集暂不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服务,幼儿园、中小学校暂不恢复线下教学。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和必要的核酸检测。物流仓储、电商企业、配送网点尽快提升配送能力,组织配送人员开展无接触配送,可在居民小区设置室外便民寄存点。允许货车运送物资出入,保证生产、生活、采购运输车辆流动,允许急救、殡葬、消防、环卫等特种作业车辆出入。
农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生鲜店、孕婴店、理发店、干洗店等场所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执行登记、测温、验码、戴口罩,严格限制人员流量,确保不滞留、不聚集,并规范做好消杀工作。
搭乘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执行验码、戴口罩等防疫规定。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提倡召开线上视频会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四、加强个人健康监测管理
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坚持勤洗手、戴ロ罩、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淄博市中医医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在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一业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兑现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在资金、用工、市场、产品和原料运输等方面的困难问题,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资源倾斜力度,保持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确保不误农时农事。
六、加强道路交通管控
继续严格实行区域道路交通管控,周村区保留正阳路文昌湖交界处、联通路张店交界处、正阳路鲁泰大道路口3处路口,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保留省道102正阳路口、省道509石佛东路口2处路口。严格限制车辆人员离周,除应急物资运输、重点民生保障等特殊车辆持区指挥部核发通行证允许通行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跨区域流动。外地入周物流运输车辆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格执行核验行程码、车辆消毒消杀等防疫规定,实行车辆封条贴封、点对点闭环管理。疫情重点地区入周车辆,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区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在交通卡口设立外地来周运输人员核酸检测站,检测结果上网可查,方便驾驶人员离周返程检测,打通物流运输“绿色通道”。
实行周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通行互认,单位和居民个人持区指挥部核发通行证、村(社区)出入证等有效证明,可实现跨区域人员流动、正常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7日零时起执行,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相关规定,并及时予以发布。请广大居民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要求,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