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的通告
佳应指布〔2022〕23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我省多地相继发生疫情,特别是新疆、内蒙古等地疫情外溢风险较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更好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近期非必要不离佳。确需离佳的,应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情况,不前往涉疫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市域外抵(返)佳人员须提前2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屯)进行报备。对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近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返)佳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赋红码,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赋红码;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赋黄码。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人员,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
五、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及非涉疫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4”健康监测。即第1-3天居家不外出,第4-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其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六、所有抵(返)佳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屯)、单位、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告。
七、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查、不漏一人。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对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