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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异地生育待遇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2 20:21:41
The Beginning

  宜昌异地生育待遇办理:

  异地生育或在非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先全额自费生育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一年以内女职工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表原件;

  4.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办理地点:人社服务大楼(环城北路40号)二楼西大厅53号窗口。

  办完待遇后,请于次月16号以后注意查询到账情况。

  友情提示:

  1、单位女职工符合享受条件且在职的,待遇办理从生育或计划生育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办理时职工需仍在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足额缴费。

  2、办理时间:每月11号至25号,联系电话:6731157。

THE END

TAG:原件  宜昌  待遇  新生儿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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