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注:以下信息来源于秭归发布公众号2019年1月31日推文。
禁放区域:
1.茅坪镇行政区域范围;
2.除茅坪镇以外的其他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集镇规划范围;
3.上述范围以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相应规定。禁鞭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处罚规定:
凡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花爆竹,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处1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