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时间:2022年10月12日0时起
解除时间:2022年10月14日24时(暂定)
推荐阅读:具体要求
一、在天全县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静态管理期间每户每2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县应急指挥部通告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停止营运。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公安监所和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天全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七、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有特殊医疗需求人群的服务保障。如遇紧急就诊、分娩等特殊情况,可向所在村(社区)、乡(镇)报备,在乡(镇)申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外出就医。
八、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后,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九、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天全县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