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新乡未接种新冠疫苗影响出行吗 新乡能不能打新冠疫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2 10:58:32
The Beginning

  新乡平原示范区: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平原示范区全民免疫屏障,共筑健康长城,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须接种。7月26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区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剂接种,8月26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

  二、7月15日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金融机构、通信网点、药店、车站、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平原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6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满18岁的高中毕业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7月27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图书馆、文体广场、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五、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新乡长垣市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高效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共筑健康长城,现就我市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公告如下:

  一、我市凡年满18周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城乡居民均须接种新冠疫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9月10日前完成全市18周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

  二、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须提供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出具的《长垣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凡无证明者一律纳入“应接未接”人员范围。

  三、7月31日前,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二级机构、行业从业人员除禁忌症外,要全部完成接种。8月10日前,符合接种条件的城乡居民须到就近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第一剂次接种,8月31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四、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应接未接人员实行销号管理,鼓励支持未接种外出人员返回属地接种,在辖区外接种的城乡居民须提供接种凭证。

  五、行业单位法人或经营管理者承担本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保证本行业人员应接尽接,早接快接,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六、7月15日起,我市公共场所实行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大型商超及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

  七、鼓励全市各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影院、宾馆、酒店、通信运营商等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在全社会营造积极接种良好氛围。

  八、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尽快接种新冠疫苗,以实际行动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接种疫苗后,仍要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长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THE END

TAG:疫苗  禁忌症  疫情  防控  人员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