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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5月3日开展第十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8:26:12
The Beginning

  城阳区关于开展第十一轮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

  特别提醒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继续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干净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针对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十一轮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城阳区全部居民(含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外籍人员等);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并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五一”期间休假居家的师生员工,按照就近原则参与本轮核酸检测,开学的师生员工仍按照区教体局的统一安排,按原有频次进行采样,不参与本轮检测。

  二、时间和地点

  (一)采样时间

  2022年5月3日上午7:00启动,原则上12小时内完成采样。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采样时间。

  (二)采样地点

  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就近设置采样点(采样点信息附后),请关注区及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段,到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

  (二)请注意出行安全、合理调配时间,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严格排队等候保持“1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距离,维护好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四)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六)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检尽检。

  (七)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后,未能提供市内核酸检测依据的,不得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核酸检测是判断新冠病毒感染的“金标准”,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关键举措。七天内不参加核酸检测者,山东健康码将标注“黄标”。请广大居民自觉参与本次全员核酸检测,避免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八)落实法律责任,对本轮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漏采人员,取消其后期核酸检测免费资格;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束后,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立即分行业开展核查,对核查发现该区域内未完成本轮核酸检测的行业从业人员,将暂停其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城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日

  

  

  

  

  

  

  

  

  

  

  

  

  

  

  

  

  

  

THE END

TAG:核酸  本轮  全员  街道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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