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6号通告,本通告与6号通告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
二、从5月17日至5月20日,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在进行核酸检测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市民群众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城区各街道、镇场镇所有居民小区、楼栋单元实行临时管控,严格执行进出小区登记、查验人员出入通行证和核酸检测凭证的规定。每户每天原则上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外出时间不超过1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四、暂停镇场镇赶集,农村地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
五、全区所有县际交通卡口设置检查服务点,逢车必检、逢人必查。各镇、村组要在主要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点,对入返村人员实行“凡进必查”,切实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六、区内所有社会车辆(含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共享单车等)非必要不出行,高速路出口车辆按规定正常通行,其余交通卡口除生产生活、防疫医疗、抢险救灾、寄递物流、执行公务等车辆外,一律劝返;对确需入前车辆,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一律凭车辆通行证通行。
七、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要按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所发通知要求,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核酸检测采样点,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八、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以及保障居民基本需要、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持通行证和核酸检测凭证通行。
九、本通告自5月16日6:00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的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