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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提前预下达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任务)分配结果公告
2022年县级预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10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1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辉县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根据辉县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批复;
2.结合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监督电话:6233194,12317
电子邮箱:hxsfp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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