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例患者基本信息:
患者刘某,女,38岁,是某机电公司员工,现住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乐三路乐陶苑。患者自述1月28日开始发热,自测最高体温为37.5℃,无其他不适,自行服用药物后缓解。
在江海区卫生健康局的安排下,2月5日,患者开私家车搭女儿到江海区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2月6日凌晨患者开始出现腹泻症状,当天晚上,江门市中心医院派救护车送患者到该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7日收住入该院感染科隔离病房。
患者发病前14天活动情况:
1月19日-25日,刘某与丈夫、女儿一家3口回江西省黎川县老家过年,曾多次外出买菜和赴亲戚家聚会。1月26日早上9时,刘某一家3口自驾车从江西回江门。当晚19时30分,在雅瑶服务区上厕所,20时许回到江海区,路上有同事拿口罩给患者,进行不超过1分钟的短暂交流,患者未下车,期间同事有戴口罩。20时许回到江海区礼乐街道乐陶苑住处,后未出门。
1月27日15时10分,刘某与丈夫一起出门,步行到礼乐街道祥华超市购买米、油等物品,15时45分离开祥华超市后直接回家,期间未去其它地方。
1月28日至2月4日,刘某一直在家未外出。
2月5日上午8时40分至9时,刘某步行到礼乐乐中市场买菜和早餐,后到乐中市场里面的药房购买胃药,之后回家未出门;当日18时30分,刘某驾车与女儿一同到江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做咽拭子检查,之后回家带女儿自驾车到江海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刘某回江门后出门一直全程均有戴口罩。 刘某在江西老家接触的两位亲戚,已于2月5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与此二人相关的密切接触者均已进行集中隔离。
对患者发病前2日的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亲密接触者共2人,分别是其丈夫、女儿。除与刘某同行外出外,患者老公曾于1月29日中午12时40分到13时10分戴口罩前往人人乐超市购物,患者女儿未曾外出。
目前,有关方面已对患者老公、女儿进行健康宣教,嘱咐两人注意卫生清洁和避免再次外出直到解除医学观察为止。
现在全国疫情仍然处于高发期,对此,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确诊患者活动场所有接触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所在社区、村居登记,由各社区、村居向市卫健部门报告并持续跟踪登记人员的身体情况;
或致电当地防疫电话登记和咨询检测就诊方法,并请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天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检测过程中,如发现自己或周边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戴口罩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检测就诊,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